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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新: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2018-08-03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8-083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8月2
  日晚接到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得集团)函告,获悉康得集
  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冻结占
股东                               冻结      解冻     司法冻结执行
       大股东及一     冻结股数                                       其所持有股
名称                               日期      日期        人名称
        致行动人                                                       份比例
康得                 283.5162     2018年    2021年    北京市第一中
           是                                                          0.33%
集团                     万股     7月25日   7月24日    级人民法院
       2、股份冻结原因
       因康得集团与上海斐泉商务咨询事务所合同纠纷一案,依上海斐泉商务咨询
  事务所申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康得集团持有的公司283.5162万
  股股票作为保全财产。
       康得集团说明文件中称,案涉融资项目系康得集团与北京京伦欧亚投资有限
  公司合作完成,上海斐泉商务咨询事务所未就案涉融资项目提供服务,提起的诉
  讼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康得集团已委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应诉工
  作。针对相关人员在网上散播不当言论损害康得集团名誉及涉嫌敲诈勒索的行
  为,康得集团已提起刑事举报,公安机关目前已经介入调查。
       3、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康得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85,141.4682万股,占总股本的
24.05%,其中被冻结股份为283.5162万股,占康得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0.33%,占公司总股本的0.08%。上述冻结事宜,对于康得集团的正常经营不构
成影响。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与控股股东康得集团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
东均保持独立,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
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