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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新: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8-144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
于2018年12月24日前以专人送达、通讯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并亲自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包括
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董事长钟玉先生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
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与会董事
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
东康得集团及其他单位共同投资康得碳谷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
协议二>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得集团”)及荣
成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就共同投资康得碳谷科技有限公司(下
称:“康得碳谷”)项目签署了《康得碳谷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各方于2017
年10月签署了《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现经各方协商进一步达成《增资协议之
补充协议二》,就康得集团对康得碳谷的注册资本金到位时间及中安信科技有限
公司(下称:“中安信”)股权置入时间由原协议约定的2018年12月31日修改为
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待中安信股权调整及审计评估报告完成后,公司后续将
进一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钟玉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此议案中,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控股股东康得集团及其他单位共
同投资康得碳谷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
公司为其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海外 3D 业务的顺利实施,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为其境外
全资子公司 DIMENCO HOLDING B.V.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额度不超过 250
万欧元(含),担保期限不超过 5 年。
    董事会意见: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事项,符
合公司海外发展战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
合境外全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本次张家港
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为其境外全资子公司 DIMENCO HOLDING B.V.提供
履约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处于风险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
DIMENCO HOLDING B.V.提供担保,履约担保额度不超过 250 万欧元(含),
担保期限不超过 5 年。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境外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