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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康得新:关于募集资金账户异动的公告2019-01-28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 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9-012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账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康得新”)自查,
发现部分募集资金存在被监管银行转出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被
冻结的异动情况,具体如下:
    一、部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被监管银行划转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中国银行张家港分行、南洋商业银行苏州分行、工商银行张家
港分行、建设银行张家港港城支行、浦发银行张家港支行、农行张家港保税区支
行等 6 家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在未通知公司的前提下,从公司开设于该行的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中累计划转了 60,626.93 万元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划转金额              摘     要

   中国银行张家港分行        *****2003       19,242.75              转出

  南洋商业银行苏州分行       *****2057       10,185.47            资产保全

   工商银行张家港分行        *****0882        9,348.64        凭内部联系单办理

   工商银行张家港分行        *****7272       16,510.63        凭内部联系单办理

                                              5,011.42            归还贷款
 建设银行张家港港城支行      *****0439
                                                193.01       业务划扣,归还贷款

   浦发银行张家港支行        *****0369            0.01            资产保全

  农行张家港保税区支行       *****6868            8.00            资产保全

  农行张家港保税区支行       *****5365          127.00            资产保全

        合    计                                         60,626.93 万元

    二、部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南洋商业银行苏州分行、交行张家港分行、厦门国际银行中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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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支行、中行张家港分行、华夏银行北京分行等 5 家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的 6 个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2019/1/25 余额

        南洋商业银行苏州分行           *****2057                           -
         交通银行张家港分行            *****4476                    18.78
       厦门国际银行中关村支行          *****3927               100,000.80
       厦门国际银行中关村支行          *****2475                50,005.16
           中行张家港分行              *****2003                 1,199.20
          华夏银行北京分行             *****1228                           -

              合     计                                      151,223.94 万元

       三、异动的影响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上述冻结和划转未对公司募集资金建设项目构
成实质性影响。公司正在积极与有关银行进行交涉,告知其上述行为已构成违反
相关协议及规定,要求其归还强行划转的募集资金,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维护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保障项目建设进度,并保留继续追究有关银
行法律责任的权利。
       2、公司就上述银行的违约情况已向江苏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
告。
       3、公司将协同保荐机构研究募集资金安全管理的进一步措施。
       4、公司在积极采取措施筹集资金,争取尽快解决当前债务问题,确保本次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有序进行。
       5、公司将根据事件发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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