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康得新:关于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的公告2019-02-11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 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9-021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发行人”、“公
司”)2017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7 康得新 MTN002;债券代码:
101753016)2019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在北京市召开。该中期票据发行量 10 亿元,起息日 2017 年 7 月 14 日,期
限 5 年,发行人最新主体评级 C。
    本次会议由 17 康得新 MTN002 的主承销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召集。
    2019 年 1 月 29 日,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发布《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2019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相
关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议参会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形式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或持有人
代理人共计 21 家机构,合计持有 17 康得新 MTN002 发行面值 9.3 亿元,占发行
总额的 93.00%,对应 17 康得新 MTN002 持有人所持有的表决权的 93.00%,达到
17 康得新 MTN002 总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出席持
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额应达到总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会议方可生效。因此本次持有人会议已达到会议生效条件,本次会议
有效。


    二、本次会议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二期
中期票据 2019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的修订议案》的九项议案。
    九项议案的表决结果由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四分之
三以上通过,符合《会议规程》第二十五条及《募集说明书》第十一章第三条第
(四)款第 4 项的规定,九项议案表决全部通过。


    三、本次持有人会议的见证
    本次会议全程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指派的段茜律师、贺媛律师进行见证,
并出具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2019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
    经办律师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的
资格及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会议规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发行人关于本次会议决议的答复
    公司已知悉本次会议决情况,结合公司自身能力及目前相关进展情况,对上
述议案表决结果,回复如下:
    (一)关于“议案 1:关于要求 17 康得新 MTN002 加速到期的议案”的回复。
    回复: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时间按期兑付。
    (二)关于“议案 2:关于要求发行人提前支付 17 康得新 MTN002 最近一个
计息年度应付利息的议案”的回复。
    回复: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时间按期兑付利息。
    (三)关于“议案 3:关于就“17 康得新 MTN002”追加增信措施的议案”
的回复。
    回复:公司正在积极的筹集资金化解目前流动性风险,并同意在适当的时候
尽力为“17 康得新 MTN002”债券提供增信措施。
    (四)关于“议案 4:关于要求发行人明确提出“17 康得新 MTN002”后续
还款安排的议案”的回复。
    回复: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时间按期兑付。
    (五)关于“议案 5:关于要求发行人披露资产情况的议案”的回复。
    回复:公司将在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前提下,做好相关披露工作。
    (六)关于“议案 6:关于定期披露发行人最新情况的议案”的回复。
    回复:公司将在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前提下,做好相关披露工作。
    关于“议案 7:关于要求发行人不得进行利润分红、重大资产处置、对外担
保和对外投资的议案”的回复。
    回复:已知悉。
    (八)关于“议案 8:关于持有人保留有关权利的议案”的回复。
    回复:已知悉。
    (九)关于“议案 9:关于提请持有人同意豁免本次持有人会议关于通知期
限条款责任的议案”的回复。
    回复:已知悉。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