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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康得新: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30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〇一八年度述职报告——隋国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作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报告年度内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要求切实履行职务,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
同时,继续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积极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对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1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无委托
出席和缺席会议情况。本人认真审议议案,从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
利益出发,以独立、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各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董
事会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况。
     (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共4次,本人出席了0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序       时间                                    议案名称                                  意见
1      4 月 19 日   对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意见   同意
2      4 月 19 日   2017 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同意
3      4 月 19 日   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意见                   同意
4      4 月 19 日   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意见                             同意
5      4 月 19 日   关于 2017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意见                 同意
6      4 月 19 日   关于 2017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同意
7      4 月 19 日   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意见               同意
8      4 月 19 日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的意见                   同意
9      4 月 19 日   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同意
10   7 月 12 日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期调整的意见                                     同意
11   7 月 12 日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修正案的意见                               同意
12   7 月 20 日    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独立意见                       同意
13   8 月 16 日    关于 2018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14   8 月 16 日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15   8 月 16 日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16    9月6日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17   11 月 14 日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意见                                         同意
18   11 月 14 日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意见             同意
19   12 月 5 日    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改为以现金方式收购上海傲邦股权的意见   同意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在巨潮资讯网上公示。
     三、进行现场办公的情况
     报告期内按相关规定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经营和财务状况。着重了解
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及相关事宜,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关注公司舆情,运用
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独
立意见。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召集人,主持了
4次会议,对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及其他相关议案履行审议职责;对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报告,并对聘任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议案进行审议。督促审计工作进展,保持与年
审注册会计师的联系和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
工作的如期完成。
     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出席相关会议并对议案发表意见。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
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
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凡是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
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
专业意见或出具书面意见或发表专项独立意见。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进行有效的监
督和核查,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
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加强自愿披露工作,保证了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活动的平等和公开,保障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广大投
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
    2018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提议解雇会计师事务所、没有独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无建议未被采纳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kdx@kdxfilm.com。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隋国军
                                                     2019 年 4 月 29 日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〇一八年度述职报告——单润泽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作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报告年度内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要求切实履行职务,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
同时,继续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积极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对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1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无委托
出席和缺席会议情况。本人认真审议议案,从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
利益出发,以独立、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各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董
事会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况。
     (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共4次,本人出席了0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序       时间                                    议案名称                                  意见
1      4 月 19 日   对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意见   同意
2      4 月 19 日   2017 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同意
3      4 月 19 日   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意见                   同意
4      4 月 19 日   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意见                             同意
5      4 月 19 日   关于 2017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意见                 同意
6      4 月 19 日   关于 2017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同意
7      4 月 19 日   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意见               同意
8      4 月 19 日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的意见                   同意
9      4 月 19 日   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同意
10   7 月 12 日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期调整的意见                                     同意
11   7 月 12 日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修正案的意见                               同意
12   7 月 20 日    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独立意见                       同意
13   8 月 16 日    关于 2018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14   8 月 16 日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15   8 月 16 日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16    9月6日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17   11 月 14 日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意见                                         同意
18   11 月 14 日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意见             同意
19   12 月 5 日    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改为以现金方式收购上海傲邦股权的意见   同意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在巨潮资讯网上公示。
     三、进行现场办公的情况
     报告期内按相关规定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经营和财务状况。着重了解
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及相关事宜,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关注公司舆情,运用
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独
立意见。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召集人,主持了相关会议,
对委员会工作和计划等议案进行了审议。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出席相关会议并对议案发表意见。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
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
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凡是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
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
专业意见或出具书面意见或发表专项独立意见。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进行有效的监
督和核查,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
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加强自愿披露工作,保证了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活动的平等和公开,保障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广大投
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
    2018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提议解雇会计师事务所、没有独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无建议未被采纳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kdx@kdxfilm.com。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单润泽
                                                     2019 年 4 月 29 日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〇一八年度述职报告——苏中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作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报告年度内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要求切实履行职务,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
同时,继续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积极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对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1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无委托
出席和缺席会议情况。本人认真审议议案,从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
利益出发,以独立、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各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董
事会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况。
     (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共4次,本人出席了0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序       时间                                    议案名称                                  意见
1      4 月 19 日   对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意见   同意
2      4 月 19 日   2017 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同意
3      4 月 19 日   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意见                   同意
4      4 月 19 日   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意见                             同意
5      4 月 19 日   关于 2017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意见                 同意
6      4 月 19 日   关于 2017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同意
7      4 月 19 日   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意见               同意
8      4 月 19 日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的意见                   同意
9      4 月 19 日   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同意
10   7 月 12 日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期调整的意见                                     同意
11   7 月 12 日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修正案的意见                               同意
12   7 月 20 日    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独立意见                       同意
13   8 月 16 日    关于 2018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14   8 月 16 日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15   8 月 16 日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16    9月6日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17   11 月 14 日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意见                                         同意
18   11 月 14 日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意见             同意
19   12 月 5 日    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改为以现金方式收购上海傲邦股权的意见   同意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在巨潮资讯网上公示。
     三、进行现场办公的情况
     报告期内按相关规定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经营和财务状况。着重了解
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及相关事宜,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关注公司舆情,运用
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独
立意见。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召集人,主持了相关
会议,对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员工持股计划、委员会工作和计
划等议案进行了审议。
     作为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委员,出席4次会议并对议案发表意见。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
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
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凡是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
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
专业意见或出具书面意见或发表专项独立意见。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进行有效的监
督和核查,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
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加强自愿披露工作,保证了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活动的平等和公开,保障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广大投
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
    2018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提议解雇会计师事务所、没有独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无建议未被采纳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kdx@kdxfilm.com。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苏中锋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