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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康得:关于新增涉诉和资产查封、冻结公告(七)2019-05-21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19-103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涉诉和资产查封、冻结公告(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银行账户被冻结、财产被查封的情况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康得新股份)于2019年1
        月22日-4月16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关于
        部分财产被查封的公告》、《新增涉诉和资产查封、冻结公告》、《新增涉诉和资产
        查封、冻结公告之补充》(编号:2019-008、011、049、050、056、067)等公
        司相关涉诉和资产查封、冻结情况。
                二、近期新增涉诉的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2019年4月16日至今新增被诉、仲裁案件共70起,其中
        劳动争议仲裁41起,买卖合同纠纷17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5起,公司债券
        纠纷4起,承揽合同纠纷2起,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1起。标的金额共
        计人民币93,679万元(涉及欧元按汇率7.7175折算为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公司净资产(181.35亿)比例为5.17%,其中标的金额超过5,000万的诉讼
        案件摘要如下(单位:万元):
序                                               标的
      原告           被告          受理机关                  案件号                  诉讼请求
号                                               金额
                                                                           要求被告康得新股份向原告支
     广发基金                                                              付康得新股份 2018 年度第一期
                                  广州市中级              (2019)粤 01
1    管理有限     康得新股份                     26,385                    及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本金 2.5
                                  人民法院                  民初 175 号
       公司                                                                亿元以及分别相应的利息和违
                                                                           约金、律师费、诉讼费及保全费。
     广发证券                                                              要求被告康得新股份及钟玉向
     资产管理     康得新股份、                            (2019)粤 01    原告偿还债券本金 1.1 亿元及应
2                                    同上        11,561
     (广东)         钟玉                                  民初 307 号    兑付的利息、违约金、律师费、
     有限公司                                                              诉讼费及保全费。
                                                                      被告康得投资集团通过信托公
                                                                      司向原告借款人民币 4 亿元且
                                                                      将其持有的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5
                                                                      亿元、出票人为被告康得复合材
                                                                      料、收款人为被告中安信科技、
                                                                      承兑人为被告康得新股份的商
                                                                      业汇票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由
                 康得投资集
                                                                      于被告康得投资集团逾期未能
    恒丰银行     团、康得新股   北京市第四
                                                      (2019)京 04   偿还贷款,原告现要求被告康得
3   股份有限     份、中安信科   中级人民法   42,361
                                                        民初 426 号   投资集团归还原告贷款本金人
      公司       技、康得复合       院
                                                                      民币 4 亿元及相应利息、罚息;
                     材料
                                                                      要求被告康得新股份、中安信科
                                                                      技和康得复合材料对该债务承
                                                                      担连带责任,向原告支付票据款
                                                                      人民币 5 亿元及相应利息,以优
                                                                      先清偿被告康得投资集团所欠
                                                                      上述本息;所有被告承担诉讼
                                                                      费、保全费、律师费。
           注:

           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康得投资集团);

           中安信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安信科技);

           康得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康得复合材料)。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协调,与法院、申请人积极协
       商,争取早日妥善处理上述诉讼及劳动争议仲裁事项,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正
       常经营。减轻因债务违约对公司、债权人和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2、上述涉诉案件中的标的额、违约金、诉讼费等费用的金额尚未最终判定,
       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受债务违约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关重大诉讼、仲裁案件量较大。公司
       将持续根据公司相关工作梳理情况,不定期披露诉讼、仲裁事项进展。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如有进展公司将按
       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