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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康得: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6-21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 康得       公告编号:2019-128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得新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已于 2019 年 6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邮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6 人,因董事纪福星现任康

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依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5 条的

规定,关联董事纪福星回避表决。因此,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5 人,包括独立董

事 2 人。会议由董事长肖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以赞成 4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康得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权利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得投资集团”)存在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第 39 条规定,

公司董事会决定依法冻结康得投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依法限制其相关

权利,同时责成公司管理层依法提起司法冻结程序。

    独立董事杨光裕同意,但要求公司“请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及监管机构对上市

公司法规要求办理”。

    董事余瑶反对,原因如下:

    1. 首先,董事会无权自行决定是否冻结实际控制人股份。根据康得新《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议案相关部分表述为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否则该
       议案不合法。

   2. 其次,董事会提出的议案中关于限制实际控制人提案权及表决权的内容

       既于法无据,公司章程中也没相关规定,同时这也不是董事会的法定职

       权,董事会无权做出相关表决。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在宣读完议题后即被主持人宣布结束,并立即要求董事

       进行表决,提案并未经过充分讨论,程序上违反规定。

   公司注意到余瑶董事的反对意见。除一位董事因线路故障会中短暂掉线以

外,与会其他董事(包括余瑶董事)已经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沟通。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