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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康得: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7-20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 康得            公告编号:2019-149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19 年 7 月 3 日发出通知,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

场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星期五)14:00 在江苏省张家港环保新材料产业园

晨港路 85 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中的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

年 7 月 19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网络投票中的互联网投票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18 日 15:00—7 月 19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 2019 年 7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会议通知。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 次 会 议 通 过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2,275 人 , 代 表 股 份

1,443,872,95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77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0 人,代表股份 43,956,87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24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45 人,代表股份 1,399,916,0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535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73 人,代表股份 318,092,877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8.98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0 人,代表股份 43,956,8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4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43 人,代表股份

274,136,00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742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纪福星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候选人:《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德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参 与 表 决 的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为 1,443,872,958 股 , 其 中 同 意 票

1,363,031,370,占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011%。其中,中小股东

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37,251,289 股,占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4.5855%。

    表决结果:当选。

    1.02.候选人:《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筱楠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参 与 表 决 的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为 1,443,872,958 股 , 其 中 同 意 票

1,367,901,764 股,占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384%。其中,中小股

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42,121,683 股,占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6.1167%。

    表决结果:当选。
    1.03.候选人:《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梁振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参 与 表 决 的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为 1,443,872,958 股 , 其 中 同 意 票

1,360,024,090 股,占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928%。其中,中小股

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34,244,009 股,占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3.6401%。

    表决结果:当选。

    提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候选人:《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邬兴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参 与 表 决 的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为 1,443,872,958 股 , 其 中 同 意 票

1,363,114,197 股,占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068%。其中,中小股

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37,334,116 股,占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4.6116%。

    表决结果:当选。

     2.02.候选人:《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胡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参 与 表 决 的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为 1,443,872,958 股 , 其 中 同 意 票

1,364,734,158 股,占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190%。其中,中小股

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38,954,077 股,占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5.1209%。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