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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康得: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19-09-03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 康得        公告编号:2019-171


*ST 康得: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收到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在执行华福证券有限公司与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钟玉公证债权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八
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之规定,依法对被执行人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ST 康得”股票(证券代

码:002450)23000000 股进行公开拍卖。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拍卖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ST康得”股票23000000股

 2、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拍卖机构:“京东网”

 4、拍卖时间:2019年10月8日10时至2019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上述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一、 其他说明

 1、公司与康得集团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因此,
    康得集团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2、截至 2019 年 8 月 30 日,康得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851,414,682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4.050%。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合计 2,300 万股,占康得集团目前所
   持公司股票 2.70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50%。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将涉及竞拍、
   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股东情况
   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司法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