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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康得: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10-24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9-207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及财会[2019]16号等相

关准则及通知规定,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1、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自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起执行。
   2、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对《企
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

月10日起施行。
   3、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9]9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以下简称“财会 [2019]9号”),对《企业会
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4、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9】1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

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
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
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修订
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
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及财会[2019]9号、

财会[2019]16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的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及财会[2019]9号、财会

[2019]16号的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
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均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
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
靠、更真实;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