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康得:关于变更会计事务所的公告2019-10-24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 康得          公告编号:2019-208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

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连续
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公司上市至今), 为保证公司的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客观性、公允性,考虑公司目前现状及未来的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经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更换年度审计机构,拟终止与瑞华的合作。由公司

审计委员会提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容
诚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机
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与容诚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与瑞华进行了沟通。公司对瑞华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
诚挚的感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4927874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0 日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格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已与瑞华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支
持。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
向董事会建议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

    3、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19 年度审

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
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
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
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
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

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
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六、备查文件

    1、《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4、《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