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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康得: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31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 康得       公告编号:2019-221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得新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以专人送达、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的董事 6 人(含独立董

事 3 人参与表决)。会议由邬兴均先生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

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经审议,同意取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的议案。同时取消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议案的审议。

    2、会议以赞成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年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经审议,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

年审机构的议案,聘请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详

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或《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年审机构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年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