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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康得: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2-28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阅相关材料进行详细了解后对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9 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19 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
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核定的新增人民币 10 亿元担保额度是根
据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的合理预估,所列额度
内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按照相关审议程

序审议该议案,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王德瑞                  梁振东                 王筱楠




                                                     2020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