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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康得: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0-02-28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 康得        公告编号:2020-030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

审议通过及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符合《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本议

案尚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均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境内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为 10 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起一年。

    ●累计担保数量(均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有效担保金额

约为 76.58 亿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逾期对外担保:89.38 亿元。

    ●本次预计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召开日期详见相关公告。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董事会根据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

提出了 2020 年度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境内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

保额度的预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担保概述

    1、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

       序            被担保公司              拟提供新增最高担保额度

       1    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4亿元

       2    北京康得新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6亿元

            合计                                     10亿元

    注:协议签署时间、签署地点和债权人以具体签署的协议文件为准。

    2、相关授权

    上述融资担保的有效期为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年内承担担

保。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总经理)办公会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上

述额度内全权决定和具体负责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

保协议及其他有关交易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3、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股东大会具体

召开时间详见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22,899.669346万元

    法人代表:冯文书
    成立时间:2011年10月9日

    注册地址:江苏环保新材料产业园晨港路北侧、港华路西侧

    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光学薄膜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新材料的研发、销售、

技术服务;摄影及相关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移动电话机的研发、生产、销售;

计算机、手机软硬件的开发及服务,触控模组和交互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电

子产品的研发、销售及委托区外企业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国家限定公司外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专项审批

的,凭许可证经营)***

     指标名称/期        2018 年 12 月 31 日(已经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未经

        间                     审计)                      审计)

       流动资产             11,465,342,960.84           8,466,571,151.76

       资产总额             19,284,379,175.99           16,098,342,125.64

       流动负债             11,015,860,375.64           9,952,700,969.88

     其中:银行贷
                            5,050,313,074.33            4,999,631,994.75
      款总额

       负债总额             11,369,070,559.99           11,532,490,851.13

        净资产              7,915,308,616.00            4,565,851,274.51

       营业收入             5,765,741,298.31            1,020,220,612.09

       利润总额               467,070,720.72            -3,349,607,709.49

        净利润                415,951,729.68            -3,349,607,709.49

    (2)北京康得新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法人代表:冯文书

    成立时间:2011年8月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振兴路26号1幢2层

    经营范围:生产光学薄膜等高分子膜材料;生产环保用有机膜;产品设计;

图文设计、制作;销售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租赁

建筑机械设备;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

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指标名称/期         2018 年 12 月 31 日(已经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未经

       间                      审计)                      审计)

      流动资产                913,425,797.42              825,654,761.10

      资产总额               1,000,143,476.77             902,490,982.25

      流动负债                494,587,087.23              522,080,463.66

    其中:银行贷
                              320,000,000.00              309,544,749.27
     款总额

      负债总额                494,587,087.23              522,080,463.66

       净资产                 505,556,389.54              380,410,518.59

      营业收入                656,410,262.71              146,195,085.62

      利润总额                 32,088,957.57              -126,211,148.13

       净利润                  31,990,216.15              -125,145,870.9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商定的融资方
式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提供上述担保的期间,将根据

各个被担保子公司实际订立的融资、担保合同中的条款而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制的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约131.07

亿元,占2018年底经审计总资产的38.26%,占2018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72.27%。

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60.50亿。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制的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逾期对外担保约127.33亿元、

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约115.16亿元。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人民币 10 亿元,本次担保可有力地保证公司日常

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拟对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

议案并提请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核定的新增人民币 10 亿元担保额度是根

据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的合理预估,所列额度

内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按照相关审议程

序审议该议案,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
担保额度人民币 10 亿元,该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拟对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