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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康得: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2020-04-15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069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3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 √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预计本报告期业绩将亏损或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的,应披露以下表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亏损):15,000 万元–28,000 万元          亏损:30,595 万元
   净利润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变动主要源于经常性损益。

    1、受疫情、流动性紧张、开工不足的多重影响,本报告期内收入较上年同
期减少;

    2、公司持续优化管理,调整产品结构,降本增效,本报告期的亏损较上年
同期收窄。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具体以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
露的数据为准。

    2.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9-14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
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
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
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并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起六个
月期限满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2018 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
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果公
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仍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
券交易所将自公司披露年度报告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