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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康得: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2020-04-17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 康得        公告编号:2020-070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于 2019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2019 年半年度报告》,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

判决书>、<裁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62),于 2020 年 4 月 8 日披露了

《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报告

中所提及的 YUHON JAPAN Co.,Ltd(以下简称:YUHON)的诉讼,已于近日收

到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的(2020)苏 0582 执 1796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

财产令》。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苏 0582 执 1796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内容如下:

       (一)、本次执行的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YUHON JAPAN Co.,Ltd

    被执行人: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公司)

       (二)、(2020)苏 0582 执 1796 号《执行通知书》的内容如下:

    YUHON 与光电公司国内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 24 条的规定,责令光电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 9 时 30 分到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受询问并履行下列义

务:
    1、向 YUHON 支付 11,152,239.00 元。

    2、向 YUHON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向本院负担申请执行费 78,552.00 元。

    (三)、(2020)苏 0582 执 1796 号《报告财产令》的内容如下: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4 月 9 日立案执行 YUHON 与光电公司国内涉

外仲裁裁决一案,光电公司如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

三十三条规定,责令光电公司在收到此令后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

到执行通知之日起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

财产变动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上述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尚未收到因上述案件而被执行财产的相关

信息。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应

对上述情况,最大限度维护好上市公司权益,并根据上述案件的执行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的(2020)苏 0582 执 1796 号《执行通知书》、

《报告财产令》。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