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康得: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2020-05-09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 康得         公告编号:2020-086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于 2019 年 3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新增涉诉和资产查封、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64),

以上公告中提及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苏

州分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张家港

支行)的诉讼,已于近日收到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的(2020)苏 0582 执 2285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苏 0582 执 2285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内容如下 :

    (一)、本次执行的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被执行人: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公司)

    被执行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集团)

    被执行人:钟玉

    (二)、(2020)苏 0582 执 2285 号《执行通知书》的内容如下: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的(2019)苏 05 民初 56 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

申请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

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 24 条

的规定,责令光电公司、康得新、康得集团、钟玉履行下列义务:

    1、向民生银行苏州分行、民生银行张家港支行支付 55,355,665.00 元。

    2、向民生银行苏州分行、民生银行张家港支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

务利息。

    3、负担申请执行费 122,756.00 元。

    (三)、(2020)苏 0582 执 2285 号《报告财产令》的内容如下: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金融

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如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规定,责令光电公司、康得新、康得集团、钟玉在收到此令后五日内,

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

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0)苏 0582 执 2285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一案已进入执行

阶段,公司尚未收到因上述案件而被执行财产的相关信息。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

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应对上述情况,最大限度维护

好上市公司权益,并根据上述案件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的(2020)苏 0582 执 2285 号《执行通知书》、
《报告财产令》。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