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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康得: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2020-07-02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 康得         公告编号:2020-145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新增涉诉和资产查封、冻结公告(七)》(公告编号:2019-103),

于 2019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2019 年半年度报告》,于 2020 年 1 月 7 日披露了《关

于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02),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增加

诉讼请求申请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22),

报告中提及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基金)的诉讼,已于近日

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20)粤 01 执 652 号《执行裁定书》;

    康得新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新增涉诉和资产查封、冻结公告(五)》

(公告编号:2019-056),于 2019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2019 年半年度报告》,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07),报告中提及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

的诉讼,已于近日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 2020 )闽 01 执 621 号《执

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粤 01 执 652 号《执行裁定书》的内容如下:

    (一)、本次执行的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执行裁定书》的内容如下:

    广发基金与康得新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的相关资产暂时无法

处置或不宜处置,故本次执行程序应予终结。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申请执行人仍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

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二、(2020)闽 01 执 621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内容如下:

    (一)、本次执行的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执行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执行通知书》的内容如下:

    华福证券与康得新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责令康得新在收到通知书后立即履

行下列义务:

    1、立即向华福证券偿还融资券本金 50,000,000.00 元及利息等、支付财产保

全费人民币 5,000.00 元。

    2、支付本案执行费人民币 117,400.00 元。

    (三)、《报告财产令》的内容如下:

    本院立案执行华福证券与康得新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一案,已向康得新送达执

行通知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责令康得新在收到此令后七日内,如实向本院报

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

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20)粤 01 执 652 号《执行裁定书》的要

求,本次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故对公司

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0 )闽 01 执 621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一案已进入执行阶段,

公司尚未收到因上述案件而被执行财产的相关信息。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应对上述情况,最大限度维护好上市

公司权益,并根据上述案件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20)粤 01 执 652 号《执行裁定书》;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 2020 )闽 01 执 621 号《执行通知书》、 报

告财产令》。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