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得: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28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 康得 公告编号:2020-189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得新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以专人送达、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的董事 6 人(含独立董
事 3 人参与表决)。会议由邬兴均先生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
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巨潮资讯网或其他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董事邬兴均、还小青、纪福星及独立董事王筱楠、王德瑞、梁振东同意
披露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但因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分别于 2019 年
7 月 5 日、2020 年 6 月 28 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字【2019】90 号)、(处罚
字【2020】56 号)《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二次事先告知书中对公
司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未在年度
报告中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予以事先告知,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9 日收
到证监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稽总调查字 200505 号),截至本公告日,证监
会尚未对公司做出最终违法事实认定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其他权
力机关的立案调查也未有最终结论。公司自收到相关通知以来,积极配合相关部
门调查的同时,公司积极开展自查,但目前受限于对虚假业务、非经营性占用资
金的关联交易、违规担保等事项尚未有最终调查结论,以及公司为非权力机构,
公司获取外部资料的渠道和能力有限,导致重述报表所依据的资料完整性存在不
足,与资金相关的证据资料完整性、准确性存在缺陷。特别是《现金管理服务协
议》归集资金的特殊性,非整体性追溯调整无法还原以前年度真实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由此会给报告使用者在理解上可能形成误导。基于上述事实,公司尚
无法追溯重述前期报表,公司 2020 年半年度会计报表是基于以上情况编制。后
续相关事项整体核实后,会计报表相关科目存在重大调整的可能性甚至实质性的
变化。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2、会议以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