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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康得: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已取消)2020-09-01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194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兴瀚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兴业信托-兴投1号单
一资金信托计划”、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代表“西藏信托-鼎兴50号单一资金信托
计划”(下称:兴瀚资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兴瀚资管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0年8月27日通过司法
裁定受让在中登公司办理了股份过户,受让股份分别为294,117,647股、
11,000,000股、30,000,000股,合计335,117,647股。
    自2020年8月27日起,兴瀚资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
335,117,647股,占公司总股本约9.46%,首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所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所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康得投资集团有
                 722,209,442 20.4%          387,091,795 10.93%
限公司

兴瀚资管及其一
                 0             0            335,117,647 9.46%
致行动人



    三、兴瀚资管及其一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
               91310115332765341A
用代码

住所           中国(上海)自有贸易试验区环龙路65弄1号三层、四层

法定代表人     张贵云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成立日期       2015年2月16日

经营期限       2015年2月16日至不约定期限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招商银行上海大厦16楼

一致行动人一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兴业信托-兴投1号单一资金信托计
公司名称
               划”

注册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26层

企业类型       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规模       不超过伍佰亿元整

合同期限       2016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23日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0号兴业大厦25层

一致行动人二

公司名称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代表“西藏信托-鼎兴50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注册地址       西藏拉萨市经济开发区博达路1号阳光新城别墅区A7栋

企业类型       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规模       不超过玖仟陆佰捌拾伍万伍仟元整

合同期限       2016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2日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金桐西路10号远洋光华国际C座1708A
       四、兴瀚资管的控股股东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兴瀚资管100%的股权,为
兴瀚资管的控股股东,也为唯一股东。
       五、兴瀚资管及其一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兴瀚资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代表的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计划的资金来源均
为同一主体,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计划因主张债权后,经司法裁定受让取得的股
票。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司法裁定受让,未触及要约收购。
    2、在本次权益变动后,康得集团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兴瀚资管及其一致
行动人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时,康得新处于被立案调查阶段,康得集团作为公司的控
股股东,违背了减持新规。
    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因康得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冻结,不排除
其在未来12个月内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可能性。也不排除兴瀚资管
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可能性。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持续关注兴瀚
资管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