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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康得: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2020-11-14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228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于2020年6月29日
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于2020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
公告》(编号:2020-169),于2020年10月23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
<报告财产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16),公告中提及的新华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基金)的诉讼,已于近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的(2020)苏05执794号《执行裁定书》。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苏05执794号《执行裁定书》

    (一)本次执行的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执行裁定书》的内容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债券交易纠纷一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的(2019)渝01民初7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财产所在
 地位于张家港,故本案由张家港人民法院执行更为有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渝01民初79号民事判决书由张家
 港市人民法院执行。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0)苏05执79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该案件由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执
行,公司尚未收到因该案件被执行财产的相关信息,该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
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应对上述情况,最大限度维护好上市公
司权益,并根据该案件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20)苏05执794号《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