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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得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退             公告编号:2021-055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
租赁准则并开展会计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
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的情形。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变更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
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相关规
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主要变更内容为: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
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
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
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 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
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将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
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
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同时
不调整可比期间相关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 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执
行新租赁准则,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
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公司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并在编制 2021 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按
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20 年末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