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高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7-12
证券简称:长高集团 证券代码:002452 公告编号:2016-049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高集团””)于 2016
年 7 月 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
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马孝武先生主持。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讨论,并以表决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
议表决:
一、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马孝武、马晓回避表决。
鉴于政策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公司与本次交易标的郑州金惠计算机系统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金惠”)的控股股东就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重新商议,
但在关键条款上未达成一致,因此公司决议停止收购郑州金惠股权。同时,因为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历时较长,从公司战略发
展考虑,经公司与本次交易的另一交易对方湖北省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网电力”)股东认真协商,拟由发行股份的收购方式改为通过现金收购
方式购买华网电力 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
湖北省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30,000 万元收购华网电力 100%股权。内容详见《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收购湖北省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湖南长高高压
开关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6-055)。
特此公告。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