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高集团: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2016-07-19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集团 公告编号:2016-058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
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孝武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因其偿还个人股权质押贷
款及其他资金需求,马孝武先生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和 2016 年 7 月 18 日分别减
持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票,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占本人减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 减持数量 减持均价 前所持公司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股本比例
称 (股) (元) 股份比例
(%)
(%)
大宗交易 2016 年 7 月 15 日 7,250,000 11.53 6.55% 1.38%
马孝武
大宗交易 2016 年 7 月 18 日 9,000,000 11.58 8.13% 1.71%
合计 16,250,000 14.68% 3.0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 本次减持后持有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股) 股份(股) 本比例(%)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份 27,659,810 11,409,810 2.17%
马孝武
有条件限售股 82,979,430 82,979,430 15.79%
合计 110,639,240 94,389,240 17.96%
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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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孝武先生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
2、马孝武先生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就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做出以下承诺:
(1)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
每年转让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15%。
(2)除前述锁定期外,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股份。
公司发起人股东在上市前所做出的上述承诺,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公
开发行前股份以及由持有公开发行前股份因转增股本、送红股等权益性分派所增
加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每年上市流通不超过 15%,满 7 年后全部上市流通,其
中,锁定期满后第 1-6 年每年上市流通 15%,第 7 年上市流通 10%。担任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个年度可转让股份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公司法》、《证
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的规定。
马孝武先生本次减持符合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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