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高集团:监事会关于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对象的核查意见2019-05-08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关于对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对象的
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是
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
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
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所确
定的激励对象为目前公司任职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 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
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
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5 月 7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陈志刚 黄艳珍 高振安
2019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