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高集团:独立董事关于2019上半年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019-08-30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9上半年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投
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为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
对公司2019上半年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
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经核查,公司的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其内容及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发生担保
共计7,716.11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余额共
计58,921.31万元,占公司2019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0.45%。公司
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中国建设银行为全资子公司湖南长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长高圆梦
佳苑项目购房者提供按揭贷款,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办好以前由长高房地产承担连
带担保责任。圆梦佳苑3#104购房者廖容购房后只办理了房屋抵押预登记,贷款
共计46.26万元,被公安刑事立案后潜逃,数月没有归还银行的贷款,银行起诉
购房者并把长高房地产列为第二被告。公司将可能承担此笔按揭贷款的连带责
任。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符合证监发[2003]56号文、证监发[2005]120号文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等的有关规
定,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违规担保
情况。
独立董事: 林莘 何红渠 陈浩
2019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