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高集团: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31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投
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为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
对公司2021年上半年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
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经核查,公司的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其内容及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
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余额共计57,545.74万元,占公司2021年6月30日净资
产(未经审计)的比例为37.29%。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符合证监发[2003]56号文、证监发[2005]120号文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等的有关规
定,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违规担保
情况。
独立董事:何红渠 陈浩 张传富
2021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