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19-001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一)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 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文件精神,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 票。 (二)对本次会议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同公司取得 联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互动邮箱:cachet@cachet.cn 互动电话:010-88433464 (三)本次会议上无增加、否决、修改议案的情况、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 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 2018 年 12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3 日下午 2 点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决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6 名,拥有及代表的股 份为 75,405,58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0989%;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1 名,代表公司股份 75,193,88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014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211,7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 0.0845%。 (二)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24 人,代表公司股份 20,768,35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2899%。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北京市安理律师事 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会议议程中所列全部 议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75,320,6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74%;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83,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5912%;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88%;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联股东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司回避了本议案所有事项的表决。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33,444,2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68%;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32%;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83,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5912%;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88%;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33,444,2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68%;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32%;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83,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5912%;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88%;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33,444,2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68%;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32%;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83,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5912%;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88%;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4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33,444,2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68%;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32%;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83,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5912%;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88%;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33,402,4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21%;反对 12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79%;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41,6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3899%;反对 12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01%;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6 锁定期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33,444,2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68%;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32%;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83,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5912%;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88%;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7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33,444,2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68%;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32%;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83,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5912%;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88%;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8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33,444,2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68%;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32%;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83,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5912%;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88%;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9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33,444,2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68%;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32%;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83,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5912%;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88%;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33,444,2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68%;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32%;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83,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5912%;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88%;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联 股东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司回避了本议案所有事项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33,444,2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68%;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32%;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83,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5912%;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88%;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司回避了本议案所有事项 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33,444,2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68%;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32%;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83,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5912%;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88%;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75,320,6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74%;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26%;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83,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5912%;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88%;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司回避了本议案所有事项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33,444,2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68%;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32%;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83,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5912%;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88%;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75,320,6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74%;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26%;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83,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5912%;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88%;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与光大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司回避了本议案所有事项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33,444,2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68%;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32%;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83,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5912%;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88%;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司回避了本议案所 有事项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33,444,2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68%;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32%;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83,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5912%;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88%;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75,320,6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74%;反对 63,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8%;弃 权 2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83,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5912%;反对 6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43%;弃 权 2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45%。 11、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75,320,6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74%;反对 63,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8%;弃 权 2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83,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5912%;反对 6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43%;弃 权 2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45%。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张晓光、王楠 (三)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