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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事堂: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9-02-28  

						证券简称:嘉事堂               证券代码: 002462      公告编号:2019-013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事堂”)第五届董事会
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19 年 02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昌宏先生、孙建新先生、续文利先生、许帅先生、蔡卫东
先生、王新侠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
名徐永光先生、张晓崧先生、吴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
历详见附件),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经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
行了审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三名独立董事候
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后,将与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起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
制选举产生。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
总数的三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正式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将根据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02 月 28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昌宏,男,汉族,1964 年 9 月出生,籍贯湖北仙桃,中共党员,研究

生学历,法学硕士,1985 年 8 月参加工作。2006 年 7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中国光

大银行基金托管部总经理,2013.05-2015.09 任中国光大银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

任 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5 月至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综合金融部总经理,2018

年 5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协同发展部总经理,2018 年 11

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文旅健康事业部总经理。陈昌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

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

    2、孙建新,男,汉族,1969 年 2 月出生,籍贯浙江湖州,中共党员,大学

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1987 年 11 月参加工作。2007.12-2008.12

任解放军总医院院办公室副团职秘书,2008.12-2009.12 任解放军总医院门诊部

副主任(改文职),2009.12-2010.12 任解放军总医院门诊部副主任兼主管技师

(套改技术九级),2010.12-2014.12 任解放军总医院门诊部副主任(技术八级),

任 2014.12-2019.01 任解放军总医院门诊部副主任(技术七级),2019.01-今任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文旅健康事业部高级专家。孙建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

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3、蔡卫东,男,汉族,北京市人,1966 年 8 月出生,1990 年 1 月参加工作,

党员,本科。1990 年月-2003 年 8 月北京超市发固有资产经营公司财务部员工,

2003 年 9 月-2004 年 12 月北京中关村数字物流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5
年 1 月-2008 年 12 月北京超市发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09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海淀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蔡卫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

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4、续文利,男,中国国籍,1966 年生,博士。2005 年 10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中国青年出版(总)社党组成员、副社长兼常务副总经理,2008 年 3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中国青年出版(总)社党组成员、总经理,2010 年 11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中国青年出版(总)社党组书记、社长,2015 年 8 月起任中国青年实

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续文利先生未直接或间

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

    5、许帅,中国国籍,男,1972 年生,硕士。曾任职于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办公室,历任嘉事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08 年 4 月起任嘉事堂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 年 12 月至今任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许帅先

生持有本公司 461,519 股股份,除此之外未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

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

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王新侠,中国国籍,女,1966 年生,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市海
淀木器厂会计员、北京市制动密封材料厂会计师、北京金时光电讯设备有限责任

公司财务经理、美国苏拿公司北京办事处主管会计、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2008 年 4 月至今任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2008 年 12 月至今任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3 年 8

月至今任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王新侠女士持有本公司 94,048 股股

份,除此之外未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徐永光,中国国籍,男,1949 年出生,硕士。曾任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

会秘书长、副理事长,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慈善联合会副

会长,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2014 年 9 月

至今任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永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

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

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张晓崧,中国国籍,男,1955 年出生,硕士。现任万源企业董事长兼万

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副理事长、中国青年实业

发展促进会常务理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全国大学生就业创业培训

工程组委会常务副主任、泰山产业研究院副院长,2014 年 9 月至今任嘉事堂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晓崧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

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吴剑,中国国籍,女,1953 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2001 年至

2012 年任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2012 年—2015 年 6 月任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2014 年 9 月至今任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吴剑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