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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事堂: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6-10  

                        证券代码: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21-038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相关情况
    1、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1,707,12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
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9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
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84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2        08*****708             中国光大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3        08*****166               北京海淀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4        08*****806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5        08*****890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7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6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11 号 1 号楼
       咨询联系人:王新侠 王文鼎
       咨询电话:010-88433464    传真电话:010-88447731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