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应互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二)2018-12-05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
上市公司名称: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众应互联
股票代码:002464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瀚德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 2388 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 20 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权协议转让(增加)
签署日期:2018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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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
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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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释 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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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书》
上市公司、众应互联、
指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深圳瀚德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众应互联
本次权益变动 指
16,307,000 股股票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除非特别指出,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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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瀚德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劲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999569XQ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
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月 2 月 1 日
经营期限 2016-02-01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金融信息咨询;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
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
目);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
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
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
理业务);商务经济信息咨询;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
类);信用风险管理软件的开发;从事工程担保业务
(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国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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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
可后方可经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其中,深圳耀坤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欣向荣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和深圳快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曹彤。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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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上市公司股份,是出于看好上市公司未来长期发展前
景,看重其长期的成长性和投资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义务披露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指定关联第三方拟在本报告出具后 12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通过法律允
许的方式继续增持众应互联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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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众应互联合计 16,307,000 股,占众
应互联总股本的 5%。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深圳瀚德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未持有众应互联股份。本
次权益变动后,深圳瀚德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众应互联股份 16,307,000
股,占众应互联总股本的 5%,为众应互联持股 5%以上股东。
信息义务披露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指定关联第三方拟在本报告出具后 12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通过法律允
许的方式继续增持众应互联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石亚君与深圳瀚德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签署了《众应
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石亚君拟向深
圳瀚德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转让众应互联 22,858,540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7.01%),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1.19 元,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484,372,462.6】元(大写:肆亿捌仟肆佰叁拾柒万贰仟肆佰陆拾贰元陆角整)。
石亚君与深圳瀚德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签订了《众
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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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甲方):石亚君
受让方(乙方):深圳瀚德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2、受让标的
石亚君拟向深圳瀚德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众应互联
16,307,000 股份,占众应互联总股本的比例为 5.00%。
3、股份受让价款
经协议本次拟受让股份 16,307,000 股的受让价款为每股人民币 15.00 元(大
写:壹拾伍元整),股份受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244,605,000.00】元(大写:贰
亿肆仟肆佰陆拾万零伍仟元整)。
4、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和实施步骤如下
⑴2018 年 12 月 1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 9000 万元。甲方收到上述转让价
款三个工作日内,双方前往相关部门办理全部拟转让股份的过户手续。
⑵2019 年 3 月 30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 6000 万元。
⑶2019 年 11 月 1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 9460.5 万元。
对于本协议第 1 条第⑵、第⑶款所载明的付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担保,具
体担保条件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协议。甲乙双方约定:如在甲方支付
第一笔转让款 9000 万元之前双方未就担保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则原协议
及本协议自动终止。上述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能在 2018 年 12 月 1 日前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 1 条第⑴款注明的股
份转让款,原协议及本协议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第 1 条第⑴款约定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应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前
向甲方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如乙方未能按期支付该等股份转让价款,则
每迟延一日,乙方按照应付未付金额 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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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为原协议的补充协议,本协议与原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
议未约定的内容,以原协议约定为准。
石亚君与深圳瀚德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签订了《众应
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一)》,主要内
容如下:
1、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甲方):石亚君
受让方(乙方):深圳瀚德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2、现因客观情况、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双方经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一)
如下:
(1)甲乙双方同意将“补充协议”有效期延长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2)签订本协议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 2100 万元,2019 年 3 月 31 日
前,乙方向甲方支付 6900 万元(不含已支付的定金 2100 万),2019 年 12 月 1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 154,605,000 元(大写:壹亿伍仟肆佰陆拾万零伍仟元整)。
在收到乙方 9000 万元(含定金 2100 万元)后,甲方与乙方共同办理甲方名下
1630.7 万股众应互联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的手续。
(3)对于本协议第(2)条约定的第二笔股权转让款(154,605,000 元),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担保,并支付资金占用费。具体担保条款及资金占用费支付办
法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签协议。
(4)如乙方未能在 2019 年 3 月 31 日前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2)条约定的
第一笔 9000 万元(含定金 2100 万)股权转让款,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众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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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协议。上
述各协议终止后,乙方支付给甲方的 2100 万元定金不予退还,归甲方所有,且
甲乙双方无须承担《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
“补充协议”及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违约责任。
(5)乙方应于 2019 年 12 月 1 日前向甲方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如
乙方未能按上述约定日期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则每迟延一日,乙方按照
应付未付金额 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仍未支付
完毕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及应付违约金,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众应互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流通股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协议。
(6)本协议与《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
“补充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以前各协
议约定为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附加条件等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上
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 16,307,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的石亚君所持上市公司 42,267,61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96%,其中 38,248,000 股股份处于质押状态,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的其他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
但不限于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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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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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本报
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信息。本次权益变动后,本信息披露人与其他信
息披露人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协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瀚德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日期:2018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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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石亚君签订的《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股份
之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及《补充协议一》。
二、备查地点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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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众应互联科
上市公司名称 技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昆山市
公司
股票简称 众应互联 股票代码 002464
深圳瀚德金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融科技控股 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册地
有限公司 栋 201 室
增加√减少
□不变,但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持股人发生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否√
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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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请注明)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数量:0 股 持股比例:0%
股份比例
变动数量:16,307,000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
变动比例:5%
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变动后持股数量:16,307,000 股
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是□否√
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瀚德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马劲松
日期:2018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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