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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众应互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2-13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有关文件进行了事前审核,对公司本
次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交易项下的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深圳瀚德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瀚德金融”)。由于瀚德金融与公司股东石亚君先生签署了《股份
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以及《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一),
瀚德金融拟于 2019 年 3 月 31 日之前,受让石亚君先生所持有的 16,307,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 第一
款的规定,瀚德金融视同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公司增
强抗风险能力和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3、本次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事前
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史克通                                     周长刚




        陈家声




                                             2018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