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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众应互联: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28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
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有关文件,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对曹彤先生的个人简历及有关情况的调查了解,曹彤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未解除的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方面能够胜任
岗位职责的要求。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提名、决议程序合法有效。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曹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
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
信息,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史克通                                     周长刚




        陈家声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