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众应互联: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2020-05-25  

						证券代码:002464           证券简称:众应互联           公告编号:2020-050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
措施的决定》(【2020】58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8 年 2 月,你公司以投资款名义向上海宗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 1,500 万
元,上述款项通过中间账户转入公司 5%以上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燊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李化亮控制的上海米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米椒)账户。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李化亮控制的上海米
椒为上市公司关联方,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应当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按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第三十一条
的规定在 2018 年年报中予以披露。你公司未按露上述关联交易的行为,违反了《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
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

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严肃认真吸取教训,全面提高合规意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社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
特此公告。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