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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众应互联: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0-05-29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作为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文件及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后,对相关事项发表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
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
地了解和检查,现出具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未发现定价失允和利益输送的情况。
    2、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公司及
其他关联方等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履行
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程序;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
险控制制度,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执行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控制的上海能观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为其
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二、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2019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状况,符合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此方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三、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在 2019 年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1 个,公司已采取整改措施,整改后的内部控制运行有效。董事会出具的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包含了内部控制缺陷和整改措施,真实、
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出具的《2019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以下无正文。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黎晓光                                      李世勇




        张世贤




                                              2020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