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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众应互联: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21  

						证券代码:002464           证券简称:众应互联             公告编号:2020-074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化亮先
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华恩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丁学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如经股东大会选举当选独立董事后,丁学军先生
将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
    丁学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
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丁学军先生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如丁学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担任职工代表的人数总计不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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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拟于 2020 年 8 月 5 日(星期三)在江苏省昆山开发区春旭路 258 号
东安大厦 1701 室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 2020 年 7 月 21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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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个人简历




    1、华恩敏先生,1972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上海泰昌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华恩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丁学军先生,1961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安徽大学理学士,复旦大学经
济学硕士。曾任芜湖市二轻局教育干事,团市委副主任科员,芜湖市化学工业公司
团委副书记,芜湖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科长,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
主任兼副处长,深圳市中科兴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安徽迈杰客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君恒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交圣新能源工程有限公
司董事;河南嵩山智库高级研究员。
    截至本公告日,丁学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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