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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众应:关于召开预重整出资人组会议的提示性公告2021-11-16  

                        证券代码:002464                 证券简称:*ST 众应                 公告编号:2021-081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预重整出资人组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预重整出资人组会议,审议《众应互联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此方案如顺利通
过,在预重整程序结束后,法院若最终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计划草
案得到法院裁定批准并执行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优化业绩
表现;若重整失败,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鉴于目前国内疫情风险增高,请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
交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
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3、公司号召中小股东采用网络方式参与 2021 年 11 月 18 日预重整出资人
组会议并积极投票。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披
露 了 《 关 于 收 到 法 院 受 理 预 重 整 登 记 通 知 书 的 公 告 》 ( 公 告 编 号 : 2021-
056),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向龙泉市人民政府申请预重整。龙泉市人民政
府组织预重整管理人评审组,并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已知债权金额的债权人同
意,确定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管理人,依法推进各项工作。
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收到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丽水中
院”)下发的《通知书》([2021]诉前调 143 号),对公司预重整进行登记。
     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决定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预重整出资人组会议,《关


                                             1
于召开预重整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已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刊登于《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现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有关事项作如下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召集人:预重整管理人
    (二)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8 日 9:15 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 召开方式: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
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
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一)
    (五) 出席对象:
    1、截止 2021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出资人组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预重整管理人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 999 号上海环贸广场写字楼一期
17 层。
    (七)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2
    1、《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三、提案编码

    本次预重整出资人组会议提案编码表如下:

               表一:本次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栏目可以投票)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预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                    √
                       调整方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
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
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1 年 11 月 17 日 16:00 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
“出资人组会议”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2021 年 11 月 17 日(9:00-11:00,14:00-
16:00);

    6、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7、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红英

    联系电话:021-58865571

    联系传真:021-58865570

                                     3
       电子邮箱:sz002464@wholeasy.com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清北路 53 号中铝大厦南楼 7 层 702 室

       8、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9、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疫情的相关安排,建议各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
票方式参加本次出资人组会议;

       (2)请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会场
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六、特别提示

       出资人就《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
方案》所投的表决意见为“同意”的表决票,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继续有
效。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的《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对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作修改
或者虽有修改但该修改对出资人没有不利影响的,出资人组不再重复召开出资
人组会议进行再次表决,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通过”表决结果直接作为重整
程序中《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出资人组会议表决结
果。

       七、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预
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的进程另行进行。

                                        4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5
附件:

   1、 异地股东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回执)

   2、 授权委托书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4、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6
附件 1

                                 回执


     截至2021年     月    日,本单位(本人)持有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           股,拟参加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7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众应互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
 案投票。
                      本次会议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
   1.00                                                √
            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
 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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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 码与投票 简称:投 票代码 为“362464”,投票 简称为“ 众应投
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
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
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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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4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计划(草案)
                         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鉴于《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
调整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出资人有权对其中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内容进行表决。因此,预重整管理人特将《众应互
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计划(草案)》中有关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内容整理
成本方案。

    一、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

    众应互联已经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如果众应互联进
行破产清算,现有资产在清偿各类债权后已无剩余财产向出资人分配,出资人
权益为零。为挽救众应互联,避免破产清算的风险,出资人和债权人需共同做
出努力,共同分担实现公司重生的成本。因此,本预重整计划中将对众应互联
出资人的权益进行调整。

    二、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范围

    根据《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
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出资人组由截至出资人组会议
之股权登记日在中证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众应互联股东组成。

    上述股东在股权登记日后至本预重整计划在众应互联重整程序中被法院裁
定批准且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毕前,由于交易或非交易等原因导致持股
情况发生变动的,本预重整计划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效力及于其股票
的受让方及/或承继人。

    三、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内容

    以 众 应 互 联 现 有 总 股 本 521,794,388 股 为 基 数 , 按 每 100 股 转 增
97.49625215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 508,729,972 股(按 1 元/


                                      10
股转增股本)。转增后,众应互联总股本将由 521,794,388 股增至 1,030,524,360
股 ( 最 终转 增 的准 确 股票 数 量以 中 证登 深 圳分 公 司 实际 登 记确 认 的数 量 为
准)。上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用于根据本预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
分配和处置,用于增加偿债资源和引入预重整投资方。

    公司资本公积转增的 508,729,972 股股票(最终准确股票数量以中证登深圳
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其中:

    (1) 预计 135,000,000 股股票采用以股抵债的方式按本重整计划规定的债权
受偿方案,专项用于清偿众应互联的债务;

    (2) 预计 373,729,972 股股票用于引入预重整投资方,由预重整投资方将以
每股人民币 2.43 元为定价,以现金投资款人民币 908,163,832 元作为对价认购
前述 373,729,972 股转增股票。其中,预计人民币 260,000,000 元将作为偿债资
金,剩余预计人民币 648,163,832 元将用于支付破产费用、清偿或有债务、引入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政府绿色产业发展方向的优质资产、项目投资建设及
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从而使众应互联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实现良性发展。

    预重整投资方承诺:其本次受让的转增股票自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以及协议转
让等各种方式)。

    四、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后的预期效果

    根据上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众应互联出资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绝对数
量不会因本次预重整而减少。如果在预重整程序结束后,如法院最终裁定众应
互联进入重整程序,并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将得到实质改善,可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得以提升,有利于保护广大出资
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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