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众应: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2022-01-29
证券代码:002464 证券简称:*ST众应 公告编号:2022-012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2021年
12月2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了《关
于诉讼进展暨签署<调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关于诉讼进展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相关案件情况详见上述公告。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执行通
知书》【(2022)沪74执89号】,《执行通知书》的内容如下:
一、本案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苏州太合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市摩伽互联娱乐有限公司
二、《执行通知书》内容
申请执行人苏州太合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霍尔果斯市摩伽互联娱乐有限公司、李化亮其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作出的
(2021)沪74民初262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
行,法院于2022年1月26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
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2条规定,
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人民币194,444,667. 77元,具体详见(2021)沪74民初
262号民事调解书;
(二)本案执行费人民币261,844. 67元。
不能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法定义务的,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并要求被执行人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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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执行费、迟延履行金或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该案处于执行阶段,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因该案而被执行财产的相关信息。
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
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上海金融法院《执行通知书》【(2022)沪 74 执 89 号】。
特此公告。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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