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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众应: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张世贤)2022-04-29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张世贤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作为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
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1 年度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
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提出了部分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其中:对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议案投了弃权票;对报告期
内提交董事会的其他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
共召开八次董事会会议,实际出席八次;公司召开三次股东大会,实际出席三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
本人就公司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021年4月21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同意的独立意
见;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
项的专项说明的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6月23日,发表了关于2020年年报问询函有关事项的同意的独立意
见。
       3、2021年8月11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控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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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同意的独立意
见。
       4、2021年12月14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续
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除参加公
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外,还与高管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
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状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管理
       报告期内,本人能够认真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事先提供的相关
会议议案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明确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解,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
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并运用专业知识给予专业意见。
       2、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知情
权。
       3、勤勉尽责,履行专门委员会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能够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
行职责,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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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公司
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
作。
 五、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
变化。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尽职尽责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在新的一年里,
本人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
事作用,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联系方式
        邮箱:zsxbs@sina.com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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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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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张世贤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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