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化学: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上网)2022-06-15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化学 公告编号:2022-024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新的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1-058),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姜俊晓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窗口期内不得减持)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28,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044%。2022 年 3 月 15
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
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
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姜俊晓先生在减持计划
期间内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仍持有公司股份 11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7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姜俊晓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结束。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