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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莱达: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7-04-28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圣莱达                           公告编号:2017-031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独立董事欧秋生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理由是未参加

董事会会议并审阅相关报告,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欧秋生                  独立董事                因个人原因                无


     公司负责人郝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宋武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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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0,716,292.83             19,259,768.35                          7.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631,235.25             -6,161,734.16                          8.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6,155,366.96             -6,121,971.01                         -0.55%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8,985,248.97               952,590.54                       -2,093.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52                   -0.0385                         7.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52                   -0.0385                         7.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8%                    -1.58%                          0.00%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435,167,027.08            444,695,771.64                         -2.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54,727,412.83            359,158,648.07                         -1.2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5,050.01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长期待摊费用-办公楼装修的处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09,114.39
                                                                                      置收益 48.75 万元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2.69

合计                                                                     524,131.7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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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725                                                  不适用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宁波金阳光电热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13%         29,000,000                    质押                 29,000,000
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洲际通商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63%         25,000,000                    质押                 25,000,000
投资有限公司

西藏银必信资产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90%         23,843,294
管理有限公司

新时代信托股份
                   境内非国有法人         4.97%          7,952,000
有限公司

融通资本-招商
银行-华润信托
-华润信托润       其他                   2.50%          4,004,560
金 76 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陈惠忠             境内自然人             1.96%          3,130,054

张昊               境内自然人             1.46%          2,341,266

云南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盛锦 25
                   其他                   1.45%          2,312,514
号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陈树雄             境内自然人             1.38%          2,202,200

孙月跃             境内自然人             1.33%          2,12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29,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9,000,000

深圳市洲际通商投资有限公司                                                2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00

西藏银必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3,843,294 人民币普通股          23,843,294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7,952,000 人民币普通股           7,952,000



                                                                                                                        4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融通资本-招商银行-华润信托
-华润信托润金 76 号集合资金信                                          4,004,560 人民币普通股          4,004,560
托计划

陈惠忠                                                                  3,130,054 人民币普通股          3,130,054

张昊                                                                    2,341,266 人民币普通股          2,341,266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盛锦 25
                                                                        2,312,514 人民币普通股          2,312,514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陈树雄                                                                  2,202,200 人民币普通股          2,202,200

孙月跃                                                                  2,1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20,000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致行动,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
说明
                                 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股东张昊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票 2,341,266 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
                                 2,341,266 股;股东陈树雄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票 980,000 股,通过普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1,222,200 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 2,202,200 股;股东孙月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跃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票 2,120,000 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
                                 2,12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52917.16元,较2016年同期上升8.69%,营业利润-6277081.56 元,较2016年同期下降
0.27%,利润总额-5752917.16 元,较2016年同期上升8.68%,净利润-5752917.16元,较2016年同期上升8.69%。业绩变动主
要原因为:
(1)营业收入上升,销售收入比去年同期上升7.56%,主要是公司产品咖啡机销量同比上升。
(2)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有小幅度下降。
(3)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略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定期资金本金减少,利息率也有所降低,导致利息收入减少。
(4)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处置长期待摊费用-办公楼装修的收益。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985248.97元,较2016年同期下降2093.01%,主要原因为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比去年同期下降,去年同期有收到华视友邦投资款款项退回和违约金共4000万,本期无。
(二)、资产负债表
1、预付账款46820689.92元,较年初上升90.68%,主要原因是有预付影视投资款1294万[其中星美影业294万,和和(上海)
影业1000万。
2、应收利息391697.23元,较年初上升156.39%,主要原因是定期资金到期自动转存银行未结算支付利息。
3、其他应收款5918799.79元,较年初上升42.33%,主要原因是支付了羽墨飞扬文化户外广告投资款300万。
4、应付职工薪酬2250864.96元,较年初下降32.36%,主要原因是本期有发放上年年终奖。
5、应交税费872605.38元,较年初上升111.76%,主要原因是本年计提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改为6月份申报缴纳。
(三)、损益表
1、税金及附加735959.86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13.88%,主要原因为因会计政策的变更,税费从管理费用-税费科目改入税金
及附加科目,实际总体税费发生额基本无变化。
2、营业外收入524464.40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59.98%,主要原因是处置长期待摊费用-办公楼装修的收益48.75万元。
3、营业外支出 300.00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9.48%,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报废损失有所增加导致的。
4、所得税费用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0%,主要原因为公司净利润亏损导致的。
(四)、现金流量表
1、收到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206854.78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8.29%,主要原因为去年有收到华视友邦投资款款项
退回和违约金共4000万。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882088.9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6.65%,主要原因为本期采购量有所减少。
3、支付的各项税费1079563.8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1.5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圣莱达文化缴纳了企业所得税250万,圣莱
达电器缴纳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158万。本期地方税务局规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改为6月、12月申报缴纳。
4 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0012252.29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3.88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子公司筹备、开展业
务所需费用增加。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100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1.43%,主要原因是本期购入固定资产
很少。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期无新的筹资活动,无其他融资费用。
7、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13109.1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9.99%,主要原因为美元汇率变动影响。




                                                                                                            6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3月1日,公司对外披露《关于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晏长青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董事会
秘书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前,暂由公司董事长郝彬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
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和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2.2017年3月30日,公司对外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结案通知书>公告》,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结
案通知书》(结案字【2017】10号),2015年6月,我会决定对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立案
调查。经审理,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杨宁恩先生、沈明亮先生、倪力先生、杨青女士、林钒先生、阮工秋女士、
任德慧女士、杨运杰先生、王焱先生的涉案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但违法行
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宁波圣
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杨宁恩先生、沈明亮先生、倪力先生、杨青女士、林钒先生、阮工秋女士、任德慧女士、杨运杰先
生、王焱先生不予行政处罚,本案结案。
    3.2017年4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补充披露2016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公司全资子公司北
京圣莱达电器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于2016年1月28日及2016年2月25日与关联方华民贸易有限公司签署《设备委托采购合同
书》,委托华民贸易采购摄影、灯光及辅助器材设备,合同约定设备采购总额分别为2500万元及15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
司北京圣莱达于2016年1月8日与关联方深圳市新喜瑞贸易有限公司签署《酒水购销合同》,约定由北京圣莱达向深圳新喜瑞
委托采购1000万元的酒水,北京圣莱达根据合同约定销售上述酒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16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补充确认了上述关联交易。
    4.2017年4月19日,公司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公司接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7137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立案调查。
    5.2017年4月19日,公司披露《关于收到宁波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22),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作出的《关于对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17]9号,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本人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
                                                          让本人所持
                                                          有的公司股
                                                          份,在申报离
                                                                                         2015 年 8 月
                                 离职董事杨               任六个月后     2015 年 08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股份锁定                                   31 日起十八 已履行完毕
                                 宁恩                     的十二个月     27 日
                                                                                         个月
                                                          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公
                                                          司股票数量
                                                          占其所持有

                                                                                                                   7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股票总
                                                           数的比例不
                                                           得超过 50%。

                                                           为避免未来
                                                           可能的同业
                                                           竞争承诺如
                                                           下:1、保证
                                                           不利用控股
                                                           股东的地位
                                                           损害发行人
                                                           及发行人其
                                                           他股东的利
                                                           益。2、在作
                                                           为发行人的
                                                           控股股东期
                                                           间,保证本公
                                                           司的控股子
                                                           公司(除发行
                                                           人之外)和实
                                                           际控制的公
                                 宁波金阳光                司不在中国
                                              避免同业竞                  2010 年 08 月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电热科技有                境内外以任                     长期   严格履行中
                                              争                          20 日
                                 限公司                    何形式直接
                                                           或间接从事
                                                           与发行人主
                                                           营业务或者
                                                           主营产品相
                                                           竞争或者构
                                                           成竞争威胁
                                                           的业务活动,
                                                           包括不在中
                                                           国境内外投
                                                           资、收购、兼
                                                           并与发行人
                                                           主营业务或
                                                           者主要产品
                                                           相同或者相
                                                           似的公司、企
                                                           业或者其他
                                                           经济组织。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不适用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8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2017 年 1-6 月净利润(万元)                                        -1,234.63   至                        -885.36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164.24
元)

                                               公司产品市场需求疲软,销售收入及毛利率同比略有下降,故公司归属于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上市公司净利润出现亏损。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郝彬
                                                                                                 2017 年 4 月 28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