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圣莱: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ST圣莱 公告编号:2018-082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900 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授权将于 2018
年 11 月 3 日到期。
2018年10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900万元人民币暂
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
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内有效。
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125号文件批准,本公司于2010年8月成功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
民币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7,899,886.9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2,100,113.09元,其中超额募集资
金86,700,113.09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沪众会验字(2010)第3885号验资报告。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
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1 年 10 月 31 日披露《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募集资金购
买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26),由于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未及
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
报批评处分,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25 日披露了《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致歉公告》(公告编号:2011-028),对此事公开致歉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相
关人员的处分,已将公司在这次购买结构性理财产品中投入的“310 万台水加热
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募集资金 1,200 万元和超募资金 3,540 万元以及其产生
利息收入共 198,163.30 元,划回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15年7月7日召
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632,056.10
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
归还银行2,000万元贷款,以及原材料采购付款、生产技改设备以及研发设备采
购付款等方面。
3. 2016年5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400万元(含)的
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
产品。截至授权到期日,公司未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4.2017年11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900万元人民
币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29日、2018年3月9日、2018年6月13
日、2018年9月14日滚动购买中国工商银行保本“随心E”二号法人拓户理财产品,
每次购买的金额为4,900万元。
5.2017年11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600万元超募资金用
于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并拟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由于
公司当时正处于立案调查阶段,不宜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公司于2017
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召开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11月20日)的议案》,取消了上述股东大会
及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的审议。
6.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和2018年7月1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
行贷款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6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部分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银行的部分贷款。2018年8月17日,公司使用2,600
万元超募资金归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银行的部分贷款。
7. 截止2018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739,429.68元,购
买理财产品49,000,000元,合计51,739,429.68元。
三、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暂时闲置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增加闲置资金
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9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超募
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投资品种:公司运用闲置超募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此
类理财产品具备安全性高、风险低、本金有保障等特点,一般投资于中国银行间
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不得购买投资于
二级市场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等高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公司投资短期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资金来源:公司用于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
置超募资金,不使用银行信贷资金进行投资。
5、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所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只能购买一年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
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对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以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是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
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并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
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其购买安全性好、
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以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元的暂时闲置超
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以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本金有保障的短期银行理财
产品。
2、监事会意见
2018年10月2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超募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闲置超募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圣莱达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圣莱达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得投资收益。
综上,平安证券对圣莱达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
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
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