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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圣莱:2018年度业绩快报2019-02-28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ST 圣莱             公告编号:2019-006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公告所载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
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
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最终能否达到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存在
不确定性,且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一、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元)        147,374,428.42    117,337,826.96                 25.60
 营业利润(元)           34,038,395.49    -57,030,347.60             -
 利润总额(元)           12,252,948.11    -56,980,597.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2,080,879.86    -56,898,346.38             -
 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755               -0.355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7%              -18.25%          -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元)            375,055,376.18    381,255,704.33                 -1.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95,541,181.55    283,460,301.69                 4.26
 所有者权益(元)
 股本(股)                 160,000,000          16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8471               1.7716               4.26
 每股净资产(元)
     注:以上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人民币147,374,428.4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5.60%。公司实现营业利润人民币34,038,395.49元,较上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
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12,252,948.11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
币12,080,879.86元,扭亏为盈。
    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以及营业利润的扭亏为盈主要系公司出售了康庄南路
和金山路的两处资产所致。详细内容见2018年5月3日、6月16日、10月23日、12
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售
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8-043)、《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关于出售资
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发布的《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预计:2018
年1月至12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0万元至1410万元。本次业绩快报披
露的业绩与上述业绩预告不存在差异。
    四、其他说明
    公司因2016年度和2017年度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13.2.1条第(一)项规定的“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
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公司被实行
退市风险警示。
    本次业绩快报,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为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2.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
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审结果表明本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至第(四)
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如果公司最终的审计报告结论符合上述条件,公司将在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后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由于业绩快报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
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最终能否达到申请撤销
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且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需深圳证券
交易所批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