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莱达: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19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尚杰先生的简历等资料,尚杰先生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教育及
专业背景,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必需的管理能力、领导能力和职业素养。尚杰先
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条件。尚杰先生的提名方式、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聘任尚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单世东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
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被提名人具有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任单世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高海军 杜加升 张彦博
2019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