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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莱达: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17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现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变更超募资金专项账户的计划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加强了对募集资金的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效率;本次变更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会在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

蜜湖支行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并公告后变更超募资金专项账户。因此我们同意变更超募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高海军                  杜加升                     张彦博




                                                     2019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