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圣莱: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04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现发表如下意见:
尚杰先生确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尚杰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经审阅宋骐先生的简历等资料,宋骐先生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教育及
专业背景,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必需的管理能力、领导能力和职业素养。宋骐先
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条件。宋骐先生的提名方式、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聘任宋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高海军 杜加升 张彦博
2020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