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圣莱: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1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补选董事,
现发表如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董事候选人宋骐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情况等有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能力;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宋骐先
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高海军 杜加升 张彦博
2020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