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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圣莱: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9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

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

项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

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

     2020 年,公司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报告期内,公司已无日常主营业务在

经营。同时由于公司在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后,部分投资者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出了诉讼请求,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就未决诉讼计提了预计负债。

      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 528.2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268.62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56.23 万元。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重大事项,履行了

董事会的决策管理职责,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

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

表》、《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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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

公司 2019 年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鉴证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9 年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涉

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 15 项议案。

     2、2020 年 7 月 14 日,公司以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3、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以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及《关于督促控股股东关联方尽快

归还占用资金的议案》的议案。

     4、2020 年 8 月 3 日,公司以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5、2020 年 8 月 11 日,公司以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6、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以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7、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以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等 3 项议案。

     8、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以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4 项议案。《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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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议案。

     10、2020 年 11 月 6 日,公司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

     11、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采取措施向控股股东关联方追缴占用资金的议

案》。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 5 次股东大会会议,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4 次,会议讨论了如下提案并做出决议:

     1、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司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019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额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8 项提案。

     2、2020 年 7 月 30 日,公司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 项提案。

     3、2020 年 9 月 2 日,公司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 项提案。

     4、2020 年 10 月 13 日,公司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020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 项提案,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补选了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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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020 年 11 月 24 日,公司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020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 项提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高海军先生担任第四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对公司的

2019 年度报告及 2020 年季度报告、聘任财务总监、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及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认真听取

管理层对公司 2019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全面汇报,并与年

报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计事前、事中、事后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按时完

成审计工作。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 3 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张彦博先生现任第四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补选公司董事、总

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杜加升先生现任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

议,会议对 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计划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 3 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长宋骐先生担任第四届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对公司

2021 年度的投资发展进行了规划。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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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力,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的各项议案,勤勉尽责,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

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

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等

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

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2021 年董事会主要工作

       董事会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

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

责的原则,争取较好地完成各项经营指标,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董事会还将根据资本市场规范要求,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

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

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

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四、公司 2021 年度的主要经营计划

       1、积极应对投资者诉讼

       由于公司被证监会处罚,部分投资者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院

提起诉讼请求,为此,公司聘请了强大的法律顾问团队,积极应诉,如果收到

不利于公司判决结果,公司将上诉至上一级人民法院,坚决维护公司的合法权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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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尽快收回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资金,尽快收回其他存在一定风险的对外

借款及对外投资款。

     3、盘活存量资产。

     公司将对旗下非主营业务进行整合,对盈利的项目加大投资,对投资失败

的业务进行业务和资产的重组,以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同时公司将继续推进

对闲置资产的整理、盘活,充分提高闲置资产的利用率,减少非必要费用的产

生,以减轻对公司业绩的拖累。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