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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圣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圣莱达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1-04-29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莱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要求,对圣莱
达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2010年8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25号”文核
准,圣莱达向社会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16.00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32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7,899,886.91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2,100,113.09元。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9月2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10)第3885号《验
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4,304,941.03元,募集资金
实际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179,114,497.90元;(2)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23,558,387.03元;(3)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25,632,056.10元;(4)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26,000,000.00元。

    2020年度,圣莱达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4,304,941.03元。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53,736,076.2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余额
                 工商银行宁波世
 超募资金专户                         3901100829201006016         53,736,076.20
                     纪苑支行
                           合 计                                  53,736,076.2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计6,500,000.00元募集资金被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
人民法院以财产保全的名义冻结。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募集
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

    2021 年 1 月 11 日, 因与 宁波 瑞 孚工 业集 团有 限 公司 的 债务 纠纷 ,公 司
5,626,711.86元募集资金被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划转。详见公司于2021
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强行划转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2)。

    因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于2020年6月和2020年12月均存在资金被冻结的情况,
银行未予及时结息,银行已于2021年1月18日补登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董事会为首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银
行宁波市江北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红树湾支行四个专项账户,并于2010年9月分别与上述三家银行及保荐人平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将原有的平安银行募集资金存放专
户(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用)决定销户,同时变更为招商银行宁波百丈支行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于本次董事会通过后,本公司及保荐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
商银行于2011年10月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发布公告。

       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将原有的中国银行募集资金存放专
户(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和超募资金)逐步变更为招商银行宁波百丈支
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本次董事会通过后,本公司及保荐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发布公告。

       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将原有的招商银行宁波百丈支行募集
资金存放专户(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超募资金)变更
为民生银行江北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本次董事会通过后,本公司及保荐人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
发布公告。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1、公司决定将“年产310万台水加热智
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高精度钛镍合金记忆式温控器自动化生产线技改扩产项
目”和“研究开发中心项目”的节余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注销前述三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将原
有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存放专户变
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世纪苑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原账户进行
销户。

       公司已与平安证券及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世纪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

       2019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超募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将存放于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世纪苑支行的超募资金全部更换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香蜜湖支行进行专项存储。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披露的《关于变
更超募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

       2019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变更超募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继续将超募
资金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世纪苑支行进行专项存储,取消变更
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支行。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披露的
《关于取消变更超募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超募资金仍存放于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世纪苑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或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圣莱达2020年度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
披露的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邹文琦




                                                        朱翔坚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二○二一年四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