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圣莱: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30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
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已经事前从公司获得并审阅了有关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
在全面了解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后,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如
下: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我们与公司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沟通,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受赠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资料,经
充分讨论后认为:
该赠与不附加任何条件和义务。该赠与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业务资质,
有利于公司在新方向和新区域的业务开拓,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本次审议的《关于受赠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前,已经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2)本次受赠资产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
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在无偿且不附加任何条件和义务的情况下受赠资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谷家忠 杜加升 张彦博
2021 年 12 月 28 日